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袁世凯有午睡的习惯,每天总睡两个小时,每次睡醒,都要喝上一口上好的香茶,有一天,

袁世凯有午睡的习惯,每天总睡两个小时,每次睡醒,都要喝上一口上好的香茶,有一天,

袁世凯有午睡的习惯,每天总睡两个小时,每次睡醒,都要喝上一口上好的香茶,有一天,袁世凯睡午觉,其茶童见袁世凯睡下,就赶紧拿出袁世凯心爱的碧玉杯,往里面放上一些上好的香茶。袁世凯有个雷打不动的习惯,每天必睡两小时午觉,身为清末民初风云人物的他,即便在政事最繁忙的日子里,也坚持这个习惯。他身边的人都清楚,谁要是敢在这两小时里打扰他,准没好果子吃。午睡醒后,他一定要喝上一杯上好的香茶,用的还是他最心爱的碧玉杯。杯子通体碧绿,据说是个西洋使节送的,袁世凯爱不释手,专门吩咐茶童小心保管。茶童是个机灵的小伙子,知道袁世凯的脾气,每次都会提前准备好。这天中午,袁世凯照例躺下休息,茶童轻手轻脚地取出碧玉杯,往里放了一撮上等的龙井。这茶可不是普通的货色,是南方进贡的明前茶,一年也就那么几斤,全让袁世凯包圆了。茶童动作熟练,水温控制得恰到好处,既不能太烫,也不能凉了,得让袁世凯醒来的那一刻,茶的温度刚刚好。说起来,袁世凯的午睡习惯,和他的性格有一定关系,他一生讲究规矩,做事极有条理,就连休息时间都卡得死死的。有人说这是他早年带兵养成的习惯,军营里讲究令行禁止,时间观念比什么都重要。但也有人说,这是他后来在官场摸爬滚打学来的本事,再忙也得留出时间养精蓄锐,不然怎么应付那些勾心斗角?不管怎么说,这杯茶对袁世凯来说,不仅仅是解渴那么简单,有时候,他端着碧玉杯,眼神会变得深邃,仿佛在思考什么大事。熟悉他的人都知道,这时候最好别去打扰,因为指不定他下一秒就会做出什么重要决定,历史上有不少关键决策,据说就是在他喝完这杯茶后拍板的。茶童虽然年纪小,却也懂得察言观色,他知道这杯茶的重要性,每次冲泡都格外认真。有一回,他不小心手抖了一下,茶水溅出来几滴,吓得他赶紧擦干净,生怕被袁世凯发现。好在袁世凯那天心情不错,没计较这点小事,不过茶童还是长了记性,从此更加小心,再也没出过差错。袁世凯的这套午睡喝茶的流程,成了他日常生活里最固定的一部分,即便后来他当上了大总统,甚至闹出称帝的风波,这个习惯依然没变。有人说,这是他唯一没被权力改变的东西,也有人说,正是这种固执,让他在关键时刻做出了错误的选择。但无论如何,那杯碧玉杯里的茶,始终伴随着他,直到生命的最后时刻。
1936年,21岁袁祜祯和18岁的曹士岳大婚。洞房过后,曹士岳发现新娘不是完璧之

1936年,21岁袁祜祯和18岁的曹士岳大婚。洞房过后,曹士岳发现新娘不是完璧之

1936年,21岁袁祜祯和18岁的曹士岳大婚。洞房过后,曹士岳发现新娘不是完璧之身,便指着新娘的鼻子说道:“你这个残花败柳。”还没等新娘开口说话,曹士岳就转身离开了房间。民国十七年的春天,天津卫的风里还带着沙砾,袁家公馆却已挂满了红绸。袁世凯的第十四女袁祜祯要嫁人了,夫家是前大总统曹锟的三公子曹士岳。这场婚事,街头巷尾都在议论——一个是过气总统的女儿,一个是当红权贵的少爷,明眼人都看得出,这是两家在算盘上打得噼啪响的交易。袁祜祯那时刚满二十,打小没见过父亲袁世凯的面。袁世凯死的那年,她才刚落地,是八姨太郭氏一手带大的。郭氏是个精明人,没让女儿困在旧宅的规矩里,反倒请了洋先生教英文,送她去新式学堂念书。袁祜祯在学堂里,见过穿西装的学生辩论,读过莎翁的戏剧,心里早就悄悄埋下了些不一样的念头。只是她知道,生在袁家,这些念头终究是奢想。哥哥袁克定找她谈婚事那天,她正在绣一幅《罗密欧与朱丽叶》的花样,听完只默默收起了针线——她没得选。曹家那边,曹士岳的名声在天津城早就烂透了。曹锟五十多岁才得这么个儿子,宠得没边儿,十六岁就敢带着跟班逛遍南市的妓院,还曾让一个茶房的女儿怀了孕。曹锟怕丢人,塞了一千块大洋让那姑娘家远走他乡,转头还跟人夸儿子"有血性"。这次同意娶袁家姑娘,不过是想着用婚姻套住野马性子的儿子,顺便借袁家残存的人脉稳固自己的势力。大婚那天,袁祜祯穿的旗袍是苏绣的凤凰,头上的赤金簪子压得脖子发酸。曹士岳穿着笔挺的西装,却在拜堂时偷偷往她领口瞟,那眼神让她浑身不自在。等到宾客散尽,红烛高照的新房里,曹士岳的酒劲儿上来了,一把扯开她的衣襟,随即脸色骤变,指着她的鼻子骂:"好你个袁家丫头,竟是残花败柳!"袁祜祯没哭,反倒冷笑一声:"曹少爷这话,是忘了去年在'群芳楼'让姑娘打胎的事?你自己糟蹋过多少女子,还好意思谈贞洁?"这话像针一样扎进曹士岳心窝,他抓起桌上的锡酒壶就砸过去,没砸到人,却在地上溅起一片酒渍。那晚,袁祜祯在冰冷的地板上坐了整夜,红烛燃尽时,她心里只剩一个念头:这日子,不能这么过。婚后的日子比想象中更难熬,曹士岳三天两头不回家,回来就对她非打即骂。有次带了个唱评剧的坤角儿回家,当着下人的面要脱她的衣服,嘴里骂着"反正也是二手货"。袁祜祯挣扎着要打电话回袁家,曹士岳竟掏出枪来,子弹擦着她的胳膊飞过,打在墙上留了个黑窟窿。那天晚上,袁祜祯看着胳膊上渗血的伤口,突然想起学堂里老师讲过的话:"女子不是物件,凭什么任人糟蹋?"她连夜让人请来律师,第二天一早就递了诉状,告曹士岳家暴、侮辱人格,要求离婚。这事在天津炸开了锅。租界的法庭里挤满了记者,曹家人请来的律师说这是"家事",袁祜祯的律师却拿出了十几张验伤单,还有两个老仆含泪作证。最终法官判了离婚,曹家赔了八千块大洋。袁祜祯拿着这笔钱,没回袁家,直接买了去美国的船票。后来有人说,在旧金山见过袁祜祯,嫁给了一个做翻译的华人,生了三个孩子,开了家小小的绣品店,日子过得平静。而曹士岳呢,没了袁家这层关系,又得罪了不少人,四十年代末家产就败光了,五十年代在天津街头摆过地摊修钢笔,没人知道他最后埋在了哪里。那几年,类似的事其实不少,就像张作霖的女儿张怀卿,被强嫁给辫帅张勋的儿子张梦潮,那小子是个疯子,整日把她锁在屋里。张怀卿也是闹到法院才离了婚,后来一辈子没再嫁。这些在旧时代里挣扎过的女子,有的成功挣脱了枷锁,有的没能走出深宅大院,但她们的反抗,就像初春的嫩芽,总能从石头缝里钻出来。袁祜祯的故事,说到底就是一句话:命是自己的,哪怕生在泥沼里,也得挣出条活路来。那么你们怎么看呢?如果各位看官老爷们已经选择阅读了此文,麻烦您点一下关注,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,又能给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,感谢各位看官老爷们的支持!